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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7 | 阅读次数: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300-09048

二、项目名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益惠民演出(歌舞、戏曲、曲艺、器乐、音乐会节目)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东区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文化艺术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1,1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8(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公益惠民演出(话剧片段、朗诵、小品节目或儿童剧演出)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东区鞍山市铁东区营城路42-95号

中标(成交)金额:9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7.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益惠民演出(歌舞、戏曲、曲艺、器乐、音乐会节目)

服务类

名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项目(C06030100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服务范围:鞍山市区及海城、台安、岫岩等地的街道、社区、村镇、学校、军营、公园、企业或剧场等。

服务要求:★1、内容要求:演出内容要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演出现实题材、革命历史题材、群众喜闻乐见、地域特色鲜明的作品。 ★2、公益惠民演出34场(“家乡美”辽宁鞍山旅游演唱会4场)。演出时长60分钟以上/场,参加演职人员在20人以上,参演节目不少于8个。 ★3、演出形式:包含歌舞、戏曲、曲艺、器乐、音乐会等多种舞台艺术形式。 ★4、演员带妆、穿演出服装。 ★5、演出需填写回执单,由活动地点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6、可现场伴奏,也可播放录音。 ★7、演出需悬挂有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城市名称+公益惠民演出标识;“家乡美”的演出,将“家乡美”辽宁·(市)旅游歌曲演唱会作为副标题。 ★8、需提供每场演出现场照片。 ★9、演职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10、演出范围鞍山市区及海城、台安、岫岩等地的街道、社区、村镇、学校、军营、公园、企业或剧场等。 ★11、供应商用于演出的节目内容不得侵害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出版权。 ★12、供应商负责协调场地使用及承担场地租赁费用。 ★13、制定演出安全预案。

服务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鞍山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及采购人制定的考核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公益惠民演出(话剧片段、朗诵、小品节目或儿童剧演出)

服务类

名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项目(C06030100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服务范围:演出范围鞍山市区及海城、台安、岫岩等地的街道、社区、村镇、学校、军营、公园、企业或剧场等。

服务要求:★1、内容要求:演出内容要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演出现实题材、革命历史题材、群众喜闻乐见、地域特色鲜明的作品。 ★2、公益惠民演出30场。演出时长60分钟以上/场,参加演职人员在20人以上,参演节目不少于8个。 ★3、演出形式:包含话剧片段、朗诵、小品等节目或儿童剧演出。 ★4、演员带妆、穿演出服装。 ★5、演出需填写回执单,由活动地点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或儿童剧演出提供节目单。 ★6、可现场伴奏,也可播放录音。 ★7、演出需悬挂有“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城市名称+公益惠民演出标识。 ★8、需提供每场演出现场照片。 ★9、演职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10、演出范围鞍山市区及海城、台安、岫岩等地的街道、社区、村镇、学校、军营、公园、企业或剧场等。 ★11、供应商用于演出的节目内容不得侵害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出版权。 ★12、供应商负责协调场地使用及承担场地租赁费用。 ★13、制定演出安全预案。

服务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

服务标准: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鞍山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及采购人制定的考核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文杰、周春光、崔成哲、王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益惠民演出(歌舞、戏曲、曲艺、器乐、音乐会节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按中标金额的1%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公益惠民演出(话剧片段、朗诵、小品节目或儿童剧演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按中标金额的1%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街3-1号              

联系方式:0412-5550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文化街28号七楼           

联系方式:0412-6217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彤 、陈妹           

电 话:0412-621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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