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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灵山片区排水暗渠防汛调蓄池工程监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6 | 阅读次数:

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灵山片区排水暗渠防汛调蓄池工程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300-06130

项目名称: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灵山片区排水暗渠防汛调蓄池工程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灵山片区排水暗渠防汛调蓄池工程监理

供应商名称:大连市宏远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瓦房店市长兴岛经济区何屯村(原何屯小学)

中标(成交)金额:1.09(%)

评审总得分:82.2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灵山片区排水暗渠防汛调蓄池工程监理

服务类

名称: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灵山片区排水暗渠防汛调蓄池工程监理(C20020600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1、工程规模 该工程为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灵山片区排水管网防汛调蓄池工程,主要新建南沙河流域灵山片区雨水调蓄池1座,规划用地面积8946.97平方米,处理规模3万立方米,平面尺寸约为 82米x77 米,有效水深 5m;配套 DN1500 进水管长度 110 米;调蓄池排空管 DN700,长度 21 米。 2、监理服务内容及范围 工程建设施工质量、进度、投资的保证及工程建设的多项工作由多方承包人按各自与采购人签订的相应合同履行并承担责任。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及安全;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监理单位受采购人委托服务范围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项) 1.1施工阶段监理 1.1.1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 1.1.2 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对隐藏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1.1.3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 1.1.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1.5 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协调实施。 1.1.6审查施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 1.1.7审查施工承包人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1.1.8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及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9负责审查施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并督促实施。 1.1.10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1.1.11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1.1.12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质量隐患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采购人。 1.1.13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1.14审查承包人工程结算书,过程付款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 1.1.15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人的正当权益。 1.1.16监理单位每半个月向采购人通报监理情况。 2.2监理资料的整理 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采购人。 2.3监理内容: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的目标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

服务要求:1.监理要求:1)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双方签订监理合同,工程准备工作起至工程终验完成,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2)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建立规定进行监理。3)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大宗材料和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4)项目的监理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5)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2.工程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总监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2)其他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2名、工程造价人员1名。 所有拟配备于本项目的人员在施工期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且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中保持一致,若需更换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在征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驻现场人员如需请假,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在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离开;若在检查中发现驻现场人员不在现场,将按《辽宁省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处罚并处以罚款(项目总监不在现场罚款2000元/次、其他人员不在现场罚款罚款1000元/人·次) 3)本项目的总监最多同时在监3个项目(包含本项目),需为本项目配备驻场的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需具有国家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证)。监理人员需具备经市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并发放的监理员证(提供相应证书),工程造价人员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提供相应证书)。 3.办公设备检测设备要求 1)具有混凝土质量检测等必要的设备与手段。 2)有施工测量设备仪器(经纬仪等)等需要的设备。 3)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通讯工具等办公设备齐全,手段现代化。 4)有办公用车辆。 5)承诺的办公检测设备必须进驻现场。

服务时间: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洪金亮、陈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灵山片区排水暗渠防汛调蓄池工程监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7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888号              

联系方式:0412-5553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北16号-2402号室(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0412-2212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鸿希           

电 话:0412-22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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