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高新大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00-12200
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高新大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43274.50元
最高限价:2843274.50元
采购需求: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高新大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期:60天内完成。(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拟投入本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
(3)其他要求:
1)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响应文件中需附有上述材料复印件,评标结束后甲方有权对上述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如提供虚假材料则投标无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办公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开标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档备份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办公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 269-271 号),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13604227393,邮编:114000,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电子文档备份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
3.快递内的电子文档备份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开标。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电子文档备份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解密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如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成功,视为无效投标。
5.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使用“腾讯会议”APP参加网上开标,本项目开标会议号为:161 970 891
6、本项目在各网站公告内容出现歧义情况均以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内容为准,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303号
联系方式:0412-2322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文化街28号七楼
联系方式:0412-6217888
邮箱地址:1462318032@qq.com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
账号:1091 0078 8013 0000 1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彤 、陈妹
电 话:0412-621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