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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采购网]公园 1 号 3.3 期供水大配套项目

发布时间:2024-09-12 | 阅读次数:
(公园 1 号 3.3 期供水大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公园 1 号 3.3 期供水大配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00-08639
项目名称:公园 1 号 3.3 期供水大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49,627.74
最高限价(元):649,627.74
采购需求:公园1号3.3期供水大配套工程的施工,工程范围为市政工程、市政土石方、拆除工程、供水管网工程、供水管网-土方工程等(具体详情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20日历日内完成合同内容(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无在建工程记录,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3.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供应商不得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应在会议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解密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如因供应商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可根据开标现场实际情况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syzb7226775@163.com,并承诺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3、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启用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电子加密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开标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7、参与开标会议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观看直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
联系方式: 0412-5588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华润置地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式: 0412-7226775
邮箱地址: syzb7226775@163.com
开户行: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200000003958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晓乔、杨雪亮
电  话: 0412-722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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