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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3 | 阅读次数:

项目编号:JH21-210300-03613

项目名称:鞍山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

供应商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二经街88号613室

中标(成交)金额:13,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鞍山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1年11月23日 10时55分10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本项目流标。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鞍山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1年11月23日 10时55分24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本项目流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

服务类

名称:C080299其他会计服务

服务范围:市本级(含开发区)及所有市城区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方案编制服务

服务要求:★一、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其他业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市本级(含开发区)及所有市城区新增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支出以及融资平衡情况进行评估后出具专业评估意见,并对数据预测等结论性意见负责。预计合同期内市本级(含开发区)及所有市城区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发行0-2个,具体项目由采购人视工作必要性和项目进度确定,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债券项目发行数量不确定的风险。 中标后供应商与市财政局及各区财政局分别签订合同。 ★二、项目披露文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编制内容应保证依法、合规、真实、高效高量。 ★三、项目披露文件应包括项目详细情况、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分年度融资计划、年度拟发行专项债券规模和期限、发行计划安排等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二)项目效益分析。(三)项目资金情况。(四)项目融资计划。(五)资金情况预测。(六)债券发行情况。 ★四、有能力且自愿遵守我省、我市地方政府债券披露有关要求,并能够履行项目包装披露过程中所承担的义务。 ★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供披露文件,提前做好项目披露文件的编制准备工作,并及时做出修改响应,确保文件经各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 ★六、从事项目包装及披露文件编制工作人员数量需与项目数量相匹配; ★七、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规经营记录,信誉良好。 ★八、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省级财政部门指定”名义擅自开展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包装及项目披露文件编制等工作;不得以包装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为由,要求项目单位在该机构开设账户,建议项目单位违规改变债券资金用途开展短期大额存单等类似业务;不得以监管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为由,要求项目单位强行归集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凡有以上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经查实,省级财政部门将在名录中剔除该金融机构并函告各地,严禁该单位三年内参与涉及新增债券方面的相关业务。对于弄虚作假或者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单位,将进行约谈并处罚,严禁该单位三年内参与涉及新增债券方面的相关业务。 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服务要求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在合同履约期内,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的用工人员意外伤害事故或用工人员致他人意外伤害等事故涉及的责任和赔偿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就此向采购人主张任何权利。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在财政预算保证且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认可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一至二年;若对中标供应商服务不认可,合同终止。如遇到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调整,采购方将对服务期限另行调整。具体项目服务时间以委托方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期:(1)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丽新、于志红、王英侠、张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鞍山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鞍山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财政局            

地址:铁东区南胜利路8号              

联系方式:0412-2248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0412-5586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0412-5586826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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