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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涉案车辆停车及拖车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9 | 阅读次数:

项目编号:JH21-210300-02131

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涉案车辆停车及拖车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涉案车辆停车及拖车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兴盛汽车维修配件城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盛路88号

中标(成交)金额:1,2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涉案车辆停车及拖车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提供服务范围包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涉案车辆停车及拖车服务。1、涉案车辆停车服务:提供停车场用于存放鞍山市交管局涉案扣押的车辆(不含高速四个大队扣押的车辆)。2、拖车服务:能够在接到救援指令后,及时到达救援现场,按操作规程迅速开展车辆救援,将涉案车辆拖入指定停车场。

服务要求:1、场地服务要求:供应商具有2个封闭的停车场,分别满足按两个涉案划分的车辆停车区域。两个停车场面积分别为2万平和3.6万平。停车区域按扣留车辆的车型进行分类停放,满足停放数量要求、分区要求。各区域通道有防火隔离,并设有标牌。 2、拖车服务要求:(1)遵照现行国家有关及规程规范进行操作。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具有丰富经验和相应能力的技师进行拖移服务操作,并对操作不当或错误所导致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配备专职技师及资质状况,提供救援联系人和电话。详见《服务技师名册》(4)提供求援车辆明细和服务技师花名册。具备组织清障专业车救援的能力。详见《救援车辆明细清单》(5)服务响应:能够在接到救援指令后,必须及时到达救援现场,按操作规程迅速开展车辆救援,将涉案车辆拖入指定停车场。 (6)未提供及时救援的每次扣除500元。(7)拖移服务车辆安装定位系统,并在服务发生前对所拖移车辆进行详细记录及留证。

服务时间:供应商停车场保证24小时接收扣押的车辆入场;拖车现场支持,白天5分钟内出车,夜间10分钟内出车,城区内一般30分钟内到达现场,特殊情况除外。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 停车场标准:同一个停车场内含有两个涉案车辆停车区域,停车场地内无其他经营等活动。两个停车区域按扣留车辆的车型进行分类停放,其中,交通事故车辆停放区大型车位不少于30个,小型车位不少于250个,摩托车车位不少于1000个,非机动车车位不少于500个;交通违法扣押车辆停放区大型车位不少于20个,小型车位不少于100个,摩托车车位不少于100个,非机动车车位不少于100个。两个停车区域各类车型停放区用标志进行划分,各停放区之间设立不少于3米的防火通道距离,并进行隔离,在两个停放区域及各个停放区入口处统一摆放立式标牌,标牌内容分别为“交通事故车辆停放区”、“ 交通违法扣押车辆停放区”、“大型车辆停放区”、“小型车辆停放区”、“摩托车停放区”、“非机动车停放区”等。 场地标准:1、停车场地面平整、干燥。无积水、积雪情况。2、设立封闭、牢固围墙1.8米以上。3、停车场设置雨棚、配备车衣。4、设置门禁系统及抓拍设备,对进出场车辆进行拍照留存,图片各不少于1张,图片应当清晰显示车辆号牌号码等车辆特征。图片资料存储不少于三个月。5、停车场具有视频监控系统,按区域划分,设有22个高清视频监控探头,确保点位全覆盖,视频资料可存储三个月。6、停车场设有20处固定照明设备,确保夜间照明良好。具备符合消防规定的消防设施和器材。7、停车场内有管理办公室和保安室。可提供免费加水、充电等服务。114已备案查询电话。8、自有拖车2台,合作拖车3台,能够满足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清障服务。 管理标准: 停车场建立独立的计算机登记系统,对出入场车辆实行手工登记与计算机登记双台帐,连同车辆出入场凭证单据永久保存。应具备完整的工作流程和方案。2、进入停车场存放的车辆,停车场对每台车辆设置防腐蚀的锁定标签,标签上的代码应能够长期保持字迹清晰,并与车辆登记台帐一一对应,台帐能准确记载扣留车辆的时间、地点、号牌、办案人等相关信息。3、停车场保证24小时接收扣押的车辆入场,配备足够的保安员,负责停车场内车辆的安全保护和车辆摆放,白天不少于2人,夜间不少于3人,不定时开展场内巡逻,确保停车场安全。4、停车场配备足够量的干粉灭火器、铁锹、沙子等消防设备,并在特定区域科学设置不少于四处的消防水源。同时配有一定数量的车衣(帆布)、方向盘锁等车辆保护装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琦、赵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涉案车辆停车及拖车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303号              

联系方式:0412-5500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0412-5586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0412-5586826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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