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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物业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8 | 阅读次数:

、项目编号:JH20-210300-00010

二、项目名称: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区物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军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1,219,216.41(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海台岫地区物业服务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1年05月27日 09时42分26秒

废标情形:其他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区物业服务

服务类

名称:C1204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1、鞍山市内服务地点共5处,建筑面积总计15000多平。 ①铁东区解放东路234甲,需配备项目经理1名、厨师1名、面工1名、保洁1名、保安3名; ②铁东区中华南路43号,需配备厨师1名、面工1名、保洁1名、保安2名; ③铁东区平安街1-1,需配备保安队长1名、厨师1名、面工1名、保洁2名、保安2名; ④铁东区矿工路77号,需配备厨师1名、面工1名、保洁1名、保安3名; ⑤铁东区园林大道62号,需配备保洁主管1人、厨师1名、面工1名、保洁1名、保安3名;

服务要求:(一)对服务企业的基本要求: 1、应为本项目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服务人员,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履行服务工作的能力及水平。 2、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岗位职责、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 3、配备完成服务工作所需的劳动用品、用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操作设备、安全防护装备等。 4、定期与采购人进行有效的沟通,适时恰当提出合理化建议,自觉接受、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5、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有效反映服务工作完成情况。 6、全面接受采购单位监督。采购单位发现不符合服务质量要求的,有权责令限期整改,三次整改不到位,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其它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二)对服务人员的要求: 1、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服从指挥,按时保质完成服务工作。 2、具备完成服务工作相应的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3、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尽快熟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熟练掌握各种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或流程,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4、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持证上岗,规范服务,文明用语,仪容仪表整洁,坐姿、站姿端正。 5、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爱护公共财物,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做工作职责以外的事情。 6、严守保密制度,严禁接触涉密事项及进入涉密区域,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三)食堂服务内容及标准: 1、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内5个食堂,日常150多人的午餐供应,保证4菜一汤,2种以上主食。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安全严格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保证各类食品卫生、安全。 3、食堂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 4、食堂人员工作期间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仪表整洁。讲究个人卫生,勤洗衣服,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操作前必须洗手。患有流行、传染疾病史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 5、食堂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服务主动热情,文明礼貌,工作时间严禁吸烟、饮酒。 6、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做到门窗明亮,墙面无污渍、无蛛网、无蚊蝇、无烟尘、地面、餐桌台面、工作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垢;炊具干净、整洁、无污点,定期消毒;餐具每餐使用完毕应清洁消毒。 7、不得食用剩饭剩菜,食堂垃圾应分类收集,环保

服务时间:服务人员工作时间为保安工作时间上24小时休24小时;保洁早6:50至下午3:30;食堂服务早8:00至下午1:00。

服务标准:(一)对服务企业的基本要求: 1、应为本项目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服务人员,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履行服务工作的能力及水平。 2、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岗位职责、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 3、配备完成服务工作所需的劳动用品、用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操作设备、安全防护装备等。 4、定期与采购人进行有效的沟通,适时恰当提出合理化建议,自觉接受、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5、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有效反映服务工作完成情况。 6、全面接受采购单位监督。采购单位发现不符合服务质量要求的,有权责令限期整改,三次整改不到位,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其它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二)对服务人员的要求: 1、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服从指挥,按时保质完成服务工作。 2、具备完成服务工作相应的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3、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尽快熟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熟练掌握各种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或流程,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4、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持证上岗,规范服务,文明用语,仪容仪表整洁,坐姿、站姿端正。 5、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爱护公共财物,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做工作职责以外的事情。 6、严守保密制度,严禁接触涉密事项及进入涉密区域,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三)食堂服务内容及标准: 1、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内5个食堂,日常150多人的午餐供应,保证4菜一汤,2种以上主食。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安全严格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保证各类食品卫生、安全。 3、食堂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 4、食堂人员工作期间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仪表整洁。讲究个人卫生,勤洗衣服,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操作前必须洗手。患有流行、传染疾病史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 5、食堂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服务主动热情,文明礼貌,工作时间严禁吸烟、饮酒。 6、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做到门窗明亮,墙面无污渍、无蛛网、无蚊蝇、无烟尘、地面、餐桌台面、工作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垢;炊具干净、整洁、无污点,定期消毒;餐具每餐使用完毕应清洁消毒。 7、不得食用剩饭剩菜,食堂垃圾应分类收集,环保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丽华、陈放、张劲松、范秋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区物业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海台岫地区物业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234甲              

联系方式:0412-2693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联系方式:0412-5586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女士

电 话:0412-5586826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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