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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市级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9-01-02 | 阅读次数:

询价邀请书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委托,对“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市级平台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AGJCG2018X039)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品目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元)

01

01

服务器机柜

1套

3000

02

交换机

1台

4,200

03

系统运维

1套

100,000

04

企业级防火墙

1台

25,000

05

FTP转发服务器

1台

43,800

06

应用服务器

2台

87,600

07

数据库服务器

1台

57,800

08

系统部署与集成

1套

198,600

 

合    计

520,000

采购内容说明:

1.项目预算:520,000元(人民币)

    2.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0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3.报价不能超过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4.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软件接口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供货及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完成项目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6.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本次采购供应商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首页--地市通知”栏目中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管理部门: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0412-2200207

为提高递交投标文件效率,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向招标方单独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投标人在办理入库所在省级或市级政府采购网站上通过“供应商注册查询”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的打印页。

四、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

参与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请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理网上主体信息登记(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录”)。

技术咨询电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登录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asggzyjy.cn)等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下载采购文件。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报价无效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八、报名方式: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报名。

九、报价供应商的计算:

本项目在《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二)》中用“▲”标记的产品出现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其他报价无效。

十、询价邀请书的发布

本询价邀请书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五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政府采购网为准。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购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15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2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询价采购会议。

十二、响应文件的送达: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参与询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

1.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详见本公告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2.由交易中心开据询价保证金收款收据(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询价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3.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

2.未按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的;

3.未在投标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等)。

十三、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联系人:孙钦伟

联系电话:0412-5833901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采购项目咨询电话:0412-5215886

评审结果咨询电话:0412-5587881 5586826 5586881 5586809 5555820

(以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左下角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为准。)

合同签订咨询电话:0412-5586810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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