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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4-09-30 | 阅读次数: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鞍山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委托,对“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AGJCG2014J028)进行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品目号

产品名称

单价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元)

01

01

办公电脑

4500

6台

27000元

02

办公电脑

3550

12台

42600

03

复印机

5100

2台

10200

04

激光打印机

1600

1台

1600

05

激光打印机

5700

3台

17100

06

针式打印机

3900

1台

3900

07

身份证阅读器

1950

2台

3900

08

网络安防

17000

1套

17000

09

会议桌

22000

1张

22000

10

会议椅

750

10把

7500

11

沙发

2300

6个

13800

12

沙发

2100

16个

33600

13

沙发

1000

4个

4000

14

办公桌

2100

6张

12600

15

办公桌

750

39张

29250

16

文件柜

1300

6个

7800

17

文件柜

700

39个

27300

18

档案柜

550

8个

4400

19

餐桌

2500

1张

2500

20

餐桌

1500

6张

9000

21

餐椅

380

15把

5700

22

餐椅

140

50把

7000

23

烤箱

3610

1台

3610

24

消毒柜

5500

1台

5500

25

洗碗机

14900

1台

14900

26

冰箱

4500

1台

4500

27

蒸箱

2000

1台

2000

28

炉台灶

2700

1台

2700

29

高压锅

1800

1台

1800

30

微波炉

3000

1台

3000

31

电视

16000

1台

16000

32

空调

2550

24台

61200

33

空调

3755

8台

30040

34

空调

5000

9台

45000

第1包合计

500,000.00

 

采购内容说明: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2.每个品目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品目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6.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须为辽宁省内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入库登记证明(网上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8.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正品行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凡未进入辽宁省内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投标人,可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liaoning.gov.cn)按《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的要求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登录鞍山市财政局网站( cn)、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参与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六、报名方式: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报名。

七、参与谈判供应商的计算:本项目中采购产品(主要产品电脑、空调)多家供应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与谈判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八、采购公告发布

本采购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五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 10月 10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会议室,届时请参与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采购会议。

十、响应文件的送达: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联系人:单明凯

联系电话:0412-5541671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项目联系电话:0412-5586805

传    真:0412-5586806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412-5586812

评审结果咨询电话:0412-5586815

合同签订咨询电话:0412-558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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