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指定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出让单价 (元/㎡)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建筑限高 (米) |
||||||||
QDH-2015-010 | 鞍山路北、凤翔路东 | 17226.11 | 商务用地 | ≤1.2 | ≥40 | ≤32 | <25 | 40 | 350 | 1723 | 1000 |
QDH-2015-011 | 鞍山路北、凤翔路东 | 16326.05 | 商业用地 | ≤1.5 | ≥40 | ≤25 | <60 | 40 | 330 | 1633 | 1000 |
QDH-2015-012 | 鞍山路北、凤翔路东 | 13538.30 | 文化设施用地 | ≤1.2 | ≥30 | ≤40 | <25 | 50 | 220 | 1084 | 800 |
QDH-2015-013 | 建国大道西、鞍山路北 | 74265.92 | 文化设施用地 | ≤1.0 | ≥30 | ≤45 | <50(并满足景观要求) | 50 | 1200 | 5942 | 800 |
备注:具体规划指标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地上建设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18日,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索取。
申请人可于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8日,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须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缴纳,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14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向其发放《竞买人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9时至2015年9月21日14时止。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不受理口头、邮寄、电话或传真等方式竞买。
参与本次挂牌的竞买人需登录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录入网址为:/register.jspx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土地交易部333房间
联系电话:0412-5555972
查询网址: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交款账户:
人民币开户单位:鞍山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鞍山分行
账号:310362797692
人民币开户单位:鞍山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专户
开户行:工商银行建鞍支行
账号:0704020329264037878
人民币开户单位:鞍山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铁东支行
账号:21001630204058003839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