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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2]05号

发布时间:2012-08-29 | 阅读次数:
经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出让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名称土地位置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绿地率
(%)
总建筑
 
(%)
建筑限高(米)商住比率          (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
DH—2012—75建国南路东、工农街南25776.94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0.0≥20≤70满足相关规范、规定要求100000居住70
商业40
15470
DH—2012—76建国南路西41688.06商业金融业用地≤6.0    商业404010
DH—2012—77建国南路西106337.99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3.0   40000居住70
商业40
10210
DH—2012—78四方台路南51631.57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0    商业403880
DH—2012—79四方台路南53728.3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0    商业404030
DH—2012—80四方台路南60387.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0    商业404530
DH—2012—81千山中路南20770.89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5≥45≤30≤15-商业406240
DH—2012—82解放东路北、万方街东136611.76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1.2≥35≤35≤2420000居住70
商业40
12300
DH—2012—83解放东路北、万方街东79428.22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2≥35<35≤245000居住70
商业40
7150
DH—2012—84千山西路南3827.1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5.0-≤60<100-商业40460
DH—2012—85民生西路南10856.67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5≥35≤28<1004500居住70
商业40
980
DH—2012—86胜利北路西,灵山路南86300.47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0    商业404320
DH—2012—87四达大道西9314.77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5--<1005000居住70
商业40
470
DH—2012—88经济开发区191317.11商业金融业用地0.8-1.2    商业409570
DH—2012—89经济开发区141841.42商业金融业用地0.8-1.2    商业407100
DH—2012—90经济开发区477.12商业金融业用地0.8-1.2    商业4030
DH—2012—91通海大道南、建设大道西67691.7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0>10≤40<50-商业403390
DH—2012—92千山东路以南、七岭子99219.89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0≥35≤35建筑高度满足景观设计要求商业、旅游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20%居住70
商业40
7450
DH—2012—93千山东路以南、七岭子114260.26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0≥35≤35建筑高度满足景观设计要求商业、旅游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20%居住70
商业40
8570
DH—2012—94千山东路南、文化岛东82726.33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2.0~3.5≥25≤45<1203000居住70
商业40
6210
DH—2012—95外环路东、万水河南71427.36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5≥35≤35<10020000居住70
商业40
5360
DH—2012—96外环路东、万水河南69039.1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5≥35≤35<10020000居住70
商业40
5180
DH—2012—97外环路东、万水河南95904.34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5≥35≤35<10020000居住70
商业40
7200
DH—2012—98外环路东、万水河南118021.33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5≥35≤35<10020000居住70
商业40
8860
DH—2012—99千山七号桥南105674.17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7≥35≤45--商业407930
DH—2012—100千山七号桥南67588.6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7≥35≤45--商业405070
DH—2012—101千山七号桥南103278.4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0≥30≤45满足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商业407750
DH—2012—102千山七号桥南200153.94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8≥35≤28<30-居住70
商业40
15020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附表(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17日,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索取。
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16日,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6日14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向其发放《竞买人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鞍山市土地储备交易大厅;挂牌时间为:2012年4月5日9时至2012年4月17日14时止。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不受理口头、邮寄、电话或传真等方式竞买。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8号11楼招商部
联系电话:0412-5568591 13998066990
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人民币交款账户:
人民币开户单位: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账号:297356300182
人民币开户单位: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中信银行鞍山分行
账号:7216010187900000145
 
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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