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17-2018年老旧排水管网、道路及桥梁大修工程(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18-07-31 | 阅读次数:
                       
工程编号 210301201807062725 工程名称 鞍山市2017-2018年老旧排水管网、道路及桥梁大修工程(第一标段)
标段编号 G21030120180706272511441736 标段名称 鞍山市2017-2018年老旧排水管网、道路及桥梁大修工程(第一标段)
建设单位 鞍山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海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8年07月31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8年08月02日
项目所在区域 鞍山市·鞍山市 建设地点 鞍山市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鞍山市政修建有限责任公司 任安奎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00099112 49986755.9200 元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鞍山市政修建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营口市兴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49986755.92 50790610.49 49604329.67
工程工期 112 天 112 天 112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评审得分 95.77 74.60 69.76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2.选择【全省平台】登录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来 源: 作者:鞍山市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