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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体育公园健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22 | 阅读次数:

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体育公园健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体育公园健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鞍山市铁东区发  展和改革局,鞍山市铁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体育公园健身配套设施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体育公园健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鞍东发改审字[2025]13号,鞍东发改审字[2025]14)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鞍山市铁东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区()预算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80%;20%   ,招标人为鞍山市铁东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招标代理机构 为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民生路27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体育公园健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占地37.5万平方米,绿化率超过65%,项目包含内容为:球类运动场地、健身步道、儿童活动场地、  健身广场和园路、绿化及照明等。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1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0704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 结束日期20261231日;

标段名称: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体育公园健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E210300ET05000110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体育公园健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占 37.5万平方米,绿化率超过65%,项目包含内容为:球类运动场地、健身步道、儿童活动场 地、健身广场和园路、绿化及照明等。

标段类别:施工;标段合同估算价:2128.098115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21万元;缴纳方式:现金(指电汇、支票);保函(保险); 其他形式。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投标人未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3)根据《关

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4)按照《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5)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身份证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且无在建工程。(6)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②其他省市对于建造师 证书的要求遵照当地相关要求执行。(7)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 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 标被否决。(8)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9)根据辽住建〔202056号文内容,本项目 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具体要求详见辽住建〔202056号文。

3.4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05250800分至2026060117 0 0 ( 下 同 ) , 广 达 电 ( https:/nxbox.Inzb.com:8888/#/login),   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 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06170930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联达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 https://nxbox.Inzb.com:8888/#/login),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 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 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其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

5.4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 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 lnzb. com:8888/zjt-bid/ )”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 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 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 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 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 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9.监督信息

1. 监督部门:鞍山市铁东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负责人:刘先生,联系方式:

0412-2699511

2. 招标负责人:胡女士,联系方式:0412-8773904

10.联系方式

人 : 鞍山市铁东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鞍山市铁东区光荣街6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

   编:

114000

   编:

114000

胡女士

张馨元

   话:

0412-8773904

   话:

0412-2211900

电子邮件:

179733507@qq.com

电子邮件:

lnzhcgdl@163. com

    址:

/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鞍山分行营业室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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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21050163010300000578

2026年05月22日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6/05/22 15: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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