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侨福地块周边配套道路、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侨福地块周边配套道路、排水工程已由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高新区侨福地块周边配套道路、排水工程项目备案证明(鞍高开项备【2026】3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高新区正东回迁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鞍山高新区正东回迁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千山东路与东环路以北,辽宁激光产业园以南,七岭子牧场院内
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包括光敏街、光纤路、光栅路、光晷街等四条城市道路及道
路内排水工程。光敏街路线全长 301.22 米,规化红线宽 20 米,雨水管线长 314.20 米,污水管线长 316.20 米;光纤路路线全长 328.20 米,规化红线宽 16 米,雨水管线长 349.10 米,污水管线长 304.50 米,光栅路路线全长 296.24 米,规化红线宽 16 米,雨水管线长 366.20米,污水管线长 298.60 米;光晷街路线全长 375.09 米,规化红线宽 30 米,雨水管线长231.90 米。其中光敏街、光纤路、光栅路三条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光晷街为城市次干路。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97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 2026 年 06 月 25 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6 年 09 月 30 日;
标段名称:高新区侨福地块周边配套道路、排水工程。
标段编号:E210300ET05000109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本工程新建包括光敏街、光纤路、光栅路、光晷街等四条城市道路及道路内排水工程。光敏街路线全长 301.22 米,规化红线宽 20 米,雨水管线长 314.20 米,污水管线长 316.20 米;光纤路路线全长 328.20 米,规化红线宽 16 米,雨水管线长 349.10 米,
污水管线长 304.50 米,光栅路路线全长 296.24 米,规化红线宽 16 米,雨水管线长 366.20
米,污水管线长 298.60 米;光晷街路线全长 375.09 米,规化红线宽 30 米,雨水管线长 231.90米。其中光敏街、光纤路、光栅路三条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光晷街为城市次干路。
标段类别:施工;标段合同估算价:1432.726349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14.00 万元;缴纳方式:现金(指电汇、支票);保函(保险);其他形式。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1.具有有效的企业在辽基本信息登记单(外省企业)。2.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9.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10.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建筑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11.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2.按照《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 IC 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13.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3.4 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05 月 21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5 月 28 日 17时 00 分 止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通 过 广 联 达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投 标 盲 盒 工 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5.2 投 标 人 应 当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 通 过 广 联 达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投 标 盲 盒 工 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 269-271 号)。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上发布。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鞍山高新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王女士,联系方式:
0412-5221500。
2.招标负责人:宋女士,联系方式:0412-266711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鞍山高新区正东回迁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高新区千山路 368 号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新华街29 栋 11 层 192 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楠 联 系 人: 宋女士
电 话: 13478087890 电 话: 0412-2667111
电子邮件: caolufeng@126.com 电子邮件: lnhc0806@163.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千山支行
账 号: / 账 号: 0621 5001 0400 1572 8
2026 年 0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