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西区光电新材料智造基地项目(F+E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铁西区光电新材料智造基地项目(F+EPC+O)已由鞍山铁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鞍西审批备(2025)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鞍山创融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西、协作路南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3.95亩,总建筑面积98560m2。其中:新建生产车间2座、综合楼2座、门卫2座、垃圾转运站1座、废水处理站1座、危废品仓库1座;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暖通等公用工程及相关配套辅助工程;购置玻纤盖板、高端镀膜、UTG超薄柔性玻璃、晶圆研磨生产设备。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1825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年03月01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2031年02月28日 ;
标段名称:鞍山市铁西区光电新材料智造基地项目(F+EPC+O)
标段编号:E210303ET02000007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地质勘察及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施工、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各项检验试验检测、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保修等;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交钥匙工程。
标段类别:工程类-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合同估算价:114105.8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勘察·综合类·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含)以上或者[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甲级]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并且[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甲级]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 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 5 家(含)。 3.投资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按照评审标准规定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要求进行。
3.3 其他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1.须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其他要求:1.具有有效的企业在辽基本信息登记单(外省施工企业)。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 4.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 5.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6.EPC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通过项目经理刷卡认证; 7.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通过项目经理刷卡认证;可以与EPC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8.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息查询渠站 )。 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④项人员要求, 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②、③、④项人员要求。 ①EPC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EPC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任命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任命书由牵头人出具),EPC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EPC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EPC项目经理且经过 IC 卡刷卡认证通过的EPC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注:EPC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担任。 ②勘察负责人 1 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 ③设计负责人 1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证书; ④施工负责人 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
3.4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12月05日 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24日 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 09:3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开标地点: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鞍山市铁西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站,负责人:关先生,联系方式:13889799299。
2.招标负责人:张宇,联系方式:1820405603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鞍山创融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248号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3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刘夏旸 联 系 人:张宇
电 话:15242819977 电 话:18204056039 024-2281557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5 年 12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