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鞍山市文化岛自来水管道扩容工程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备案。以鞍发改审投【2020】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文化岛自来水管道扩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鞍山市高新区,起始点为拥军路西侧(中冶玉峦湾附近),沿拥军路铺设至千山东路南侧,横穿拥军路后于七号桥和七号桥拦河闸之间穿越万水河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工程主要是文化岛处自来水管道过万水河,自来水线路建设起始点为拥军路西侧(中冶玉峦湾附近)自来水管道节点沿拥军路铺设至千山东路南侧,横穿拥军路后于七号桥和七号桥拦河闸之间穿越万水河段,穿越后沿千山东路右侧辅路临河侧铺设至右岸自来水管道节点,包括两节点之间过河输水管道、输水管道汇合结构等。具体规划为自来水管道过万水河建设1条φ1220,壁厚δ为12mm,长度为679m的钢制埋地供水管道;2座连通阀井、3座排气阀井和1座消磁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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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1年01月30日 开工至 2021年03月3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投标人持本企业CA认证锁、项目经理身份证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按照《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根据辽住建【2020】56号文内容:(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可以在省内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之间,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2)如公路资质企业中标,需以保函、保险、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同时招标人出具合同总价10%的支付担保。(3)公路资质企业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达AA及以上。(4)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5)近3年无建筑、公路、水运、水利市场不良信用信息。(6)具有拟承包工程项目对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拟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并与该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7)近5年具有担任与拟承包工程项目同级别、同等级(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8)注册执业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工程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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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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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标时间: 2021年01月20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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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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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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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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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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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0年12月30日 08时00分至2021年01月07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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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和担保函形式的,将保函和担保函原件与所需邮寄材料一起邮寄到指定地点。(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邮编: 114001 接收人:孟小龙,联系电话:13604227393。 保函和担保函原件由顺丰速运公司 送至指定的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保函和担保函原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同时快递外包装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手机号。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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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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