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小线(地所屯至小岭子)路面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小线(地所屯至小岭子)路面大修工程已由鞍山市公路管理处以鞍山市公路管理处文件鞍公工发【2016】1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山区公路管理段,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详见招标内容)。
二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位于鞍山市千山区境内,起于房小线与鞍山路交叉处,至于小岭子,起讫桩号为K2+708-K6+718,全长4.01公里。
2.合同估算价为:466.9789万元。
3.招标范围:路面、桥涵、路基维修及安全设施工程
4.工期要求:2016年9月15日开工至2016年10月29日竣工,计划工期45天。
5.资金来源:省财政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具备公路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5. 1投标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3日的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
5.2投标报名地点: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购买,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69室。
5.3投标人报名时须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安全许可证;
(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
(7)投标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4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和要求
投标保证金金额:8万元;
递交单位:鞍山市千山区公路管理段;
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招标文件指定收款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于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3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16 时,到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另附图纸,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9月8日13时30分。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千山区公路管理段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日新小区同心街1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50412118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层2255室
邮 编:110004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
公司账号:1249 0585 8910 607
联系人:王娜、马群
电 话:024-23180489-807
传 真:024-23180219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