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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用轮胎、滤清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04 | 阅读次数: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受鞍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鞍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用轮胎、滤清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LNMD-162033H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内容

包号

品目号

产品名称

单价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万元)

01

01

公交车用轮胎11R22.5

1307

300

39.21

02

公交车用轮胎12R22.5

1396

200

27.92

03

公交车用轮胎9R22.5

1237

45

5.66

04

公交车用轮胎10R22.5

1238

45

5.76

05

公交车用轮胎245R22.5

809

15

1.21

06

公交车用轮胎295/80R22.5

1559

20

3.12

07

公交车用轮胎275/70R22.5

1336

90

12.02

第1包合计

        94.90

02

01

空气滤清器2337(纸)

58

20

0.12

02

空气滤清器2448

93

20

0.19

03

空气滤清器3046

95

200

1.90

04

空气滤清器3046A

120

140

         1.68

05

空气滤清器2342

53

16

0.08

06

空气滤清器2540

143

10

0.14

07

空气滤清器2337(皮口胶)

100

140

1.40

08

空气滤清器2845(双芯)

125

618

7.73

09

空气滤清器3250

155

350

5.43

10

空气滤清器2850

98

280

2.74

11

空气滤清器2436

80

10

0.08

12

空气滤清器2743(燃气)

103

280

2.88

13

机油滤清器JX0710C2

9

1400

1.26

14

机油滤清器LF16015

26

70

0.18

15

机油滤清器天然气滤清滤芯

37

180

0.67

16

机油滤清器JX0810A4

19

2500

4.75

17

机油滤清器JX1023C1

43

1800

7.74

18

机油滤清器JX0814A12

35

1200

4.20

19

机油滤清器油水分离器

100

700

7.00

20

机油滤清器水滤芯

33

90

0.30

21

柴油滤清器CRF0810A

45

690

3.11

22

柴油滤清器CRF1016

110

48

0.53

第2包合计

54.11

总计

149.01

 

招标内容说明: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2、每个包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包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6.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辽宁省内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入库登记证明(网上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正品行货;

9.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01合同包: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厂家正式授权的代理商。

 2)、公交车用轮胎的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

 3)、公交车用轮胎自2010年以后必须为客车生产企业配套。

 4)、公交车用轮胎自2010年以后必须被市级公交企业使用。

 5)、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由专业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02合同包: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厂家正式授权的代理商。

 2)、公交车用滤清器的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

 3)、公交车用滤清器自2010年以后必须为客车生产企业配套。

 4)、公交车用滤清器自2010年以后必须被市级公交企业使用。

 5)、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由专业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凡未进入辽宁省内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投标人,可登陆辽宁省内各财政网站,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08月11日(每日8: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   生产企业的ISO/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有效);

(5)   由专业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对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后原件当即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投标供应商的计算:本项目中投标产品多家供应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七、招标公告发布

本招标公告在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082513: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采购会议。

九、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莹

联系电话:0412-560099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

联   系   人:姜鑫

项目联系电话:024-23414438

传    真:024-23414438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4-23414438

评审结果咨询电话:024-23414438

合同签订咨询电话:024-23416469

履约验收咨询电话:024-23416469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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