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殡仪馆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鞍山市殡仪馆景观设计招标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市殡仪馆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鞍发改项社【201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民政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宗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0.2万平方米,其中景观面积约7.5万平方米,成本控制在人民币1900万以内。
2.2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唐家房镇长青公墓东侧。
2.3工期:30天(2016年3月12日至2016年4月12日)。
2.5招标范围:方案、扩初、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常规服务,包括水景、固定标示系统、雕塑设计、背景音乐、建筑及景观、光环境设备设计工作内容以及主干道沥青路面设计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拟负责本工程的本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企业具备B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至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6日至2016年2月17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6年2月6日至2016年2月17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6. 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6.1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8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4日13:30,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房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民政局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999号
邮 编:114010
联 系 人:冯涛
电 话:0412-5570130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10
联 系 人:洪凤、姚婷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5970
电子邮件:lnascx@sina.com
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