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城市污泥处理中心BOT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鞍山市城市污泥处理中心BOT项目已由鞍山市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中标人自有资金及融资,贷款利息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BO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处理市政污泥及餐厨垃圾所需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配套设施、生产管理与生活设施等。
日处理市政污泥(污水处理厂污泥)200t/d(以17.5%DS计),餐厨废弃物100t/d(以10%DS计),合计处理规模为300t/d。
2.2建设地点:鞍山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
2.4 计划工期:建设期1年,运营期30年 (含建设期)。
2.5 招标范围:处理市政污泥及餐厨垃圾所需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配套设施、生产管理与生活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本项目要求,有相应投资能力的投资人,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极好的融资能力及商业信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3.2 投标人或关联公司(关联公司:股东、股东控股公司、其控股子公司)具有1个及以上污泥厌氧处理或餐厨垃圾厌氧处理业绩(BOT、OM、DBO或相关工程设计、工艺设备总包及两年以上(含两年)运营指导,同时提供项目合同或相关证明);
3.3 如为外国公司在国内注册的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须提供足以证明其为外国公司投资注册的证明材料,其总公司应对项目公司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产生的义务与责任承担连带责任,须向本工程的项目公司注入外资;
3.4不允许存在隶属关系或投资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3.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相关条件。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1月28日至2016年02月0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科技创业中心409房)进行投标报名。
5.2 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6年01月28日至2016年02月0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投标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下午13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房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7.3逾期送达的或到投标截止时间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9.2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冯昊
联系电话:0412-523497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民生路42号(鞍山市铁东区科技创业中心409房)
联 系 人:石雯琦
电 话:0412-5698866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