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市辖区棚户区改造外配套供燃气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鞍山市市辖区棚户区改造外配套供燃气网工程监理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鞍山市市辖区棚户区改造外配套供燃气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1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880.54万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鞍山市市辖区棚户区改造外配套供燃气网工程监理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辖内
2.3招标(业主)人:鞍山市燃气总公司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主要工程内容燃气外线工程,泄露防护工程,长度约13公里,最大管径DN500mm,1.5公斤/平方厘米,中压、低压管道铺设,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日。
服务内容概述:施工监理
2.5合同估算价为:46.09万元。
2.6招标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
2.7工期要求:2016年3月10日开工至2016年12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296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项目总监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超过三个在建工程项目监理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最高限价:2880.54万元,监理综合费率不得高于1.6%,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1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次投标报名需在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注: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8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1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网上通过后,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3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燃气总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
联系人:薛起强
电话:0412-2222637
招标代理:海城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海城支行
帐 号:290856314062
地 址:海城市中街北路13-S3号
邮 编:114200
电 话:0412-3232769
传 真:
联 系 人:王和清
海城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