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广播电视台新媒体高清制作播出平台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鞍山广播电视台委托,对以下项目在国内以公开招标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鞍山广播电视台新媒体高清制作播出平台系统项目
(二)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本次采购 1个包。
1、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新媒体高清制作播出平台系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3)交货地点:鞍山广播电视台
(4)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
(6)质保期:三年
2、商务要求
(1)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3、其他要求
(1)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2)兼投兼中:不适用
(3)资格后审:有
(4)报价要求:总价金额报价
4、支付条款
(1)支付条件:签订合同后
(2)支付比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项目验收合格,系统稳定运行6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项目验收合格,系统稳定运行12个月后,支付尾款20%,
二、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有效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具备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其他条件: 自2012年以来供应商应具有三个以上(含三个)大洋电视播出系统构架下图文、字幕、资讯播出系统的设计和实施经验。(以上案例有效性认证,以供应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须知
(1)报名及出售采购文件起止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5日每天8:30-16:30(节假日除外)。
(2)要求: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大厦发展七层)进行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文件出售后不退不换。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四 、递交响应文件
(1)递交时间:2016年2月2日13时30分
(2)递交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223房间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4)递交份数:五份(一正四副)
(5)有效期:自递交谈判文件截止之时起90天
(6)其他:无
五、说明
(1)凡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事项,请详见采购文件或向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咨询。
(2)供应商如对合格供应商条件、参数(项目要求)有异议,请及时向代理公司提出质疑。
(3)除特殊说明,采购公告或变更采购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4)承诺若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采购合同,视同自愿放弃中标。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鞍山广播电视台
地址:鞍山市二一九路3号
联系人:刘琰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联系人:王冠 李谦
电 话:024-82903799、82901399
传 真:024-82903299
E-mail:ghzb_vip@163.com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