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中心医院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门诊病房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中心医院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门诊病房楼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鞍山市中心医院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门诊病房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鞍发改项医(201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中心医院,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中心医院
2.2.工程规模: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36600平方米,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地上16层地下1层,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部分包括教学用房、临床技能模拟中心、示教病房、学员宿舍等;门诊病房楼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3层,病房8层,抗震设防烈度七度。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服务内容概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2.3合同估算价为:123.08万元;
2.4招标范围:鞍山市中心医院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门诊病房楼工程监理。
2.5工期要求:2015年10月1日开工至2017年8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701天。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总监工作年限3年及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2具有辽宁省信用办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
3.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10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10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13时30分,开标地点: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326房间,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 鞍山市中心医院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77号
联 系 人: 李福刚
电 话: 0412-5555209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 周东升
电 话: 024-23399018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