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二发电余热利用一期首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二发电余热利用一期首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铁西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鞍钢二发电余热利用一期供热工程项目的批复 鞍西发改项投【2014】0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供热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的建设地点:鞍钢附企建筑机装公司。
2.2工程规模: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鞍钢二发电余热利用一期首站工程。地点位于鞍钢附企建筑机装公司。三通一平已完,具备施工条件。本项目包括三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为首站工程,首站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4202m2,建筑高度为22m,建筑层数地上五层,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墙体采用MU5陶粒空心砌块墙,消火栓管道为焊接钢管,散热器型号为四柱640型及四柱760型,干式变压器为SCB10-800/6 IP20外壳 带温控箱,电力线路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或塑料铜导线等;其他详见图纸。
二标段为工艺工程,本工程供热面积约148万平方米,首站一期供热能力为400MW,最终供热能力为600MW。水处理采用全自动软水器+热力除氧器的方式。工程内容包括:换热器安装、泵安装、管道敷设、阀门安装、管道及设备保温等;其他详见图纸。
三标段为电气工程,各种电柜、箱采用P54防护结构,循环泵的配电低压为6KV,其他电力设备的配电低压均为380V/220V 50Hz,电力线路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或塑料铜导线等;其他详见图纸。工程内容包括:干式变压器安装、配电柜安装、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敷设、交流异步变频调速电动机调试、桥架敷设、仪表安装、流量计安装、管线敷设、热电偶安装等;其他详见图纸。
2.3合同估算价为3129.5万元,其中一标段842.7万元、二标段1336.3万元、三标段950.5万元。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7工期要求: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10月25日,总工期为6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三标段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报名其他条件:投标人持CA锁、建造师IC卡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其中一标段一级及以上企业不允许参与投标。本项目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4.投标人的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3日8时00分至2015年7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接受。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一标段: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额16.00万元;
二标段: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额26.00万元;
三标段: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额19.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3日8时00分至2015年7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均为拟定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留意招标文件与招标澄清文件(如有)。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一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二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三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6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271号)(名称及地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供热总公司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3号
联 系 人:李琳
联系电话:0412-2313902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8甲
邮 编:114000
联 系 人:李博、李晨曦
电 话:0412-8896088
传 真:0412-8896088
电子邮件:asgy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21001630103052502780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