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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二发电余热利用一期首站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23 | 阅读次数:

鞍钢二发电余热利用一期首站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鞍山市铁西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鞍钢二发电余热利用一期供热工程项目的批复 鞍西发改项投【2014】0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3129.5万元,已在 鞍山市发改委、鞍山市标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鞍钢二发电余热利用一期首站工程监理项目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钢附企建筑机装公司

2.3招标(业主)人:鞍山市供热总公司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

服务内容概述: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

2.5合同估算价为64.69万元。

2.6招标范围:鞍钢二发电余热利用一期首站工程监理项目。地点位于鞍钢附企建筑机装公司。三通一平已完,具备监理条件。其中:

首站工程,首站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4202m2,建筑高度为22m,建筑层数地上五层,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墙体采用MU5陶粒空心砌块墙,消火栓管道为焊接钢管,散热器型号为四柱640型及四柱760型,干式变压器为SCB10-800/6 IP20外壳 带温控箱,电力线路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或塑料铜导线等;其他详见图纸。

工艺工程,本工程供热面积约148万平方米,首站一期供热能力为400MW,最终供热能力为600MW。水处理采用全自动软水器+热力除氧器的方式。工程内容包括:换热器安装、泵安装、管道敷设、阀门安装、管道及设备保温等;其他详见图纸。

电气工程,各种电柜、箱采用P54防护结构,循环泵的配电低压为6KV,其他电力设备的配电低压均为380V/220V 50Hz,电力线路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或塑料铜导线等;其他详见图纸。工程内容包括:干式变压器安装、配电柜安装、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敷设、交流异步变频调速电动机调试、桥架敷设、仪表安装、流量计安装、管线敷设、热电偶安装等;其他详见图纸。(具体内容)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2015827日至20151025日,总工期为6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应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保,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持本企业CA认证锁、监理工程师IC卡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是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人的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723日至2015727日,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次投标报名需在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额1.2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投标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723日至2015727日,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网上通过后,可通过CA认证锁登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81313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6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271号)(名称及地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供热总公司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3号

联 系 人:李琳

联系电话:0412-2313902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8甲

邮    编:114000

联 系 人:李博、李晨曦

电    话:0412-8896088

传    真:0412-8896088

电子邮件:asgy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21001630103052502780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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