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干流鞍山段堤身除险(新华段、西佛段)串堤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台安县辽河保护区管理局的委托,为辽河干流鞍山段堤身除险(新华段、西佛段)串堤沟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河干流鞍山段堤身除险(新华段、西佛段)串堤沟治理工程。
2.招标单位:台安县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3.建设地点:台安县
4.工程规模:新建辽河干流右岸新华段高洪丁坝10座,西佛段高洪丁坝2座。
5.资金来源:省级资金,计划投资574.54万元。
6.工程工期: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91日历日。
7.招标范围:辽河右岸新华农场段新建高洪丁坝10座,西佛段新建高洪丁坝2座,具体详见初设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 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2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2.报名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水利)和注册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法人诚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2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出售。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文件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2015年8月11日14: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7-271号)
五、公告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安县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台安县新开河镇张荒村
电话:0412-499500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邮 编:110013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 号:422020100100004082
联系人:韩雨轩
电 话:024-22722298
传 真:024-22722158
邮 箱:wxzb2005@163.com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