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农高区锅炉房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农高区锅炉房改造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供暖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做好2015年小锅炉拆除后并网工作的通知 2015-5-4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供热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的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
2.2工程规模:
工程概况:原设计内设29MW锅炉三台。14MW锅炉一台。现已安装29MW及14MW热水锅炉各一台,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在原有3、4号炉位置安装一台58MW热水锅炉,由于新增锅炉体积较大,现将锅炉间层高(梁下标高)由原来15.6m加高到18.6m,增高3.0m,增高范围在13-17轴之间,土建梁、柱随之加高进行处理。
2.3合同估算价为 30 万元
2.4最高限价为 30 万元
2.5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6设计周期: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28日,总工期为3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职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 2 日至2015年7月6日(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携带投标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到招标代理处报名并购买文件。其他报名方式不予接受。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额0.6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3日14时00分。
地点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7房间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供热总公司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3号
联 系 人:李琳
联系电话:0412-2313902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8甲
联 系 人:李博、丛林
电 话:0412-8896088
传 真:0412-8896088
电子邮件:asgy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营业室
账 号:21001630103052502780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