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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岗子新城鞍山路(通海大道至汇园大道)等3条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中央隔离护栏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19 | 阅读次数:

汤岗子新城鞍山路(通海大道至汇园大道)等3条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中央隔离护栏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岗子新城鞍山路(通海大道至汇园大道)等3条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中央隔离护栏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批准建设,文件号为鞍汤建办发【201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详见招标内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汤岗子新城鞍山路(通海大道至汇园大道)等3条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中央隔离护栏工程施工监理

2.2招标人: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2.3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

2.4招标范围:汤岗子新城鞍山路(通海大道至汇园大道)等3条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中央隔离护栏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2.5工程规模:汤岗子新城鞍山路(通海大道至汇园大道)、建国大道(鞍山路至海华路)、鞍海路(杨柳河桥南桥头至海华路)交通工程。主要包括:鞍山路(通海大道至汇园大道)、建国大道(鞍山路至海华路)、鞍海路(杨柳河桥南桥头至海华路)交通监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护栏工程。

2.6合同估算价:工程投资额3019.49万元,监理最高费率为 1.6%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费率,否则按废标处理。

2.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8工期要求:2015年7月24日开工至2015年8月19日竣工,计划工期27天。 (工程具体开工时间按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3.2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3.3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3.4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原件(开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

3.5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盈利的(2011-2013年度);

3.6本项目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还需配备至少2名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市政或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测量专业的监理工程师1名(以监理工程师证为准);

3.7投标人参加报名审查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协同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报名审查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须委托代理人参加,该代理人须了解本单位管理情况并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同时出具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对投标人其他要求:

4.1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4日的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4.2投标报名地点: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汤岗子疗养院院内7号楼302会议室)。

4.3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4)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5)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原件(开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

(6)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盈利的(2011-2013年度);

(7)本项目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还需配备至少2名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市政或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测量专业的监理工程师1名(以监理工程师证为准);

(8)投标人参加报名审查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协同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报名审查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须委托代理人参加,该代理人须了解本单位管理情况并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同时出具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4报名方式:需提前预约,联系人:张茫,联系电话:0412-2416288;

4.5报名审查时间:2015年6月24日下午13:30开始

4.6报名审查地点: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汤岗子疗养院院内7号楼302会议室)

4.7报名审查单位: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审查。

4.8报名审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4)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5)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原件(开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

(6)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盈利的(2011-2013年度);

(7)本项目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还需配备至少2名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市政或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测量专业的监理工程师1名(以监理工程师证为准);

(8)投标人参加报名审查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协同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报名审查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须委托代理人参加,该代理人须了解本单位管理情况并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同时出具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9投标单位经审查小组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没有经过报名审查小组审查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汤岗子疗养院院内7号楼302会议室)报名。

5.2投标保证金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1.3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进行缴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于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16:00 时,到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7月16日13:30,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6房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鞍山市汤岗子

联系人:张茫

联系电话:0412-241628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环园支行开户行

账号: 21331163101801003407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10号

联系人:薛阿畅、郭威

电话:024-83733912-84/81

传真:024-83733837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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