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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丰街道路排水工程(建设大道-大庆路)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05 | 阅读次数:

庆丰街道路排水工程(建设大道-大庆路)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庆丰街道路排水工程(建设大道-大庆路)工程已由鞍山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鞍山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鞍山达道湾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

二、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庆丰街道路排水工程(建设大道-大庆路)

2、招标单位:鞍山达道湾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人民路以南、建设大道至大庆路

4、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部内容)

5、工程规模:道路全长640米,红线宽度30米,两侧非机动车道、绿化带及道路排水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合同估算价: 578.87万元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20150704,计划竣工日期:20150901 工期60天

9、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2、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具有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含A级)信用等级报告;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9日前,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资格确认,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须在开标前完成,投标单位须将投标保证金收款票据复印件附在投标函后,否则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刷卡报名者,请于2015年6月5日至6月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下午14:00,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4、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鞍山达道湾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709号601室

联系人:孙庆松

联系电话:0412-8433802-+8-+-

 

招标代理机构: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

 联系人:邵丽娟

联系电话:024-5260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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