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丰街道路排水工程(建设大道-大庆路)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庆丰街道路排水工程(建设大道-大庆路)工程已由鞍山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鞍山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鞍山达道湾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
二、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庆丰街道路排水工程(建设大道-大庆路)
2、招标单位:鞍山达道湾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人民路以南、建设大道至大庆路
4、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部内容)
5、工程规模:道路全长640米,红线宽度30米,两侧非机动车道、绿化带及道路排水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合同估算价: 578.87万元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07月04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09月01日 工期60天
9、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2、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具有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含A级)信用等级报告;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9日前,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资格确认,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须在开标前完成,投标单位须将投标保证金收款票据复印件附在投标函后,否则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刷卡报名者,请于2015年6月5日至6月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下午14:00,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4、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鞍山达道湾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709号601室
联系人:孙庆松
联系电话:0412-8433802-+8-+-
招标代理机构: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
联系人:邵丽娟
联系电话:024-5260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