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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大家庭燃气管线大配套工程(二)(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30 | 阅读次数:

兴隆大家庭燃气管线大配套工程(二)(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2015-1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燃气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包括燃气外网管线、燃气泄漏安全防护、火灾自动报警、罗茨鼓风机电气安装、罗茨鼓风机设备安装、起重机设备安装、电气仪表安装、钢结构安装、土建工程等。

2.2建设地点:鞍山市

2.3建设规模: 外线长度1558米,最大管径800mm,1.5公斤/平方厘米中压管道,最高限价为 1238.02万元。

2.4计划工期: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总工期122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压力管道安装改造许可证GB1级;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2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近五年(20101120141231)承担过投资额大于300万元的焦炉煤气管道施工业绩1个。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5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持项目经理IC卡刷卡及企业CA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刷卡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5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2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下午13:30时,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燃气总公司

地    址:鞍山市

邮    编:114001

电    话:0412-2222637

联 系 人:唐远大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11

联系 人:董丽军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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