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中华路南延工程(棚改外配套道路)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鞍山市中华路南延工程(棚改外配套道路)(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鞍山市中华路南延工程(棚改外配套道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14)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千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政府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2.2.工程规模:
鞍山市中华路南延工程(棚改外配套道路)地处鞍山市区东南部,是规划中的鞍山东南部新增加的一个南出口城市次干道。道路全长为1805.01米。规划红线30米宽,新建15米机动车道,两侧各2.5米绿化带及5米非机动车道。中华路南延需修建机动车道27580.60平方米,非机动车道18155.512平方米。排水长3225.7米,其中雨水长1687.2米(3.8*1.8*2m暗渠527.2米,0.5—1.2米管1160米),污水管1538.5米(D=0.3—0.5m)。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3合同估算价为:25085952.35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2015年5月14日开工至2015年9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140天。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其他要求:
3.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投标人持本企业CA锁及项目经理IC卡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刷卡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3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3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5日13时30分,开标地点: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331房间,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 鞍山市千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8号
联 系 人: 周期
电 话: 0412-2316323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 周东升
电 话: 024-23399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