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鞍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27 | 阅读次数:

鞍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鞍山市气象局的委托,为鞍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鞍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工程

2、工程地址:鞍山市气象局院内

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政地方府配套资金、自筹资金

4、工程规模:主要为室内环境改造,大屏幕显示会商研判子系统、信息发布机监控显示子系统、后台设备子系统和软件系统,人影平台综合布线建设等内容

5、招标范围:鞍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肆佰玖拾玖万叁仟元整(4,993,000.00元)

7、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8、计划工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2月1日

9、质量要求:达到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的法人单位。

2、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建筑智能化资质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2日17时止。投标人持本企业CA锁及项目经理IC卡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刷卡报名。

2、出售招标文件地点: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自行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3日13时30分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五、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气象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常青街16号    

电话:0412-5830342    

联系人:向旬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邮编:110014

联系人:李谦

电  话:024-82901799

传  真:024-82903299

E-mail:ghzb_vip@163.com

 



来 源: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