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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小区、惠众佳园、福居园小区、建国北路东恒生街北公租房廉租房、2013年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项目发电机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08 | 阅读次数:

新新小区、惠众佳园、福居园小区、建国北路东恒生街北公租房廉租房、2013年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项目发电机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新小区、惠众佳园、福居园小区、建国北路东恒生街北公租房廉租房、2013年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项目发电机采购已由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鞍经适房发【201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山区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对西宁街同兴街南DN1地块(新新小区)、园林路东师范学院南DN3-2-2(惠众佳园保障房小区)、铁西三道街西DN2(福居园小区)地块保障房、建国北路东恒生街北地块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二期、鞍山市2013年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项目发电机采购。

2.2建设地点:鞍山市

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174万元

2.4计划工期: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2月9日,计划工期30天。

2.5招标范围:发电机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①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能力并有着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的中国境内独立法人的生产厂家;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②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4 .投标人的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0月9日—2014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报名需携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请于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1月3日下午13:30时,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2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千山区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

联 系 人:周岩 

电     话:0412-2319535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联 系 人:胡晓男

电    话:0412-5810027

传    真:0412-553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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