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东路(常青广场-汇园大道)道路大修工程施工监理(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解放东路(常青广场-汇园大道)道路大修工程施工监理(二次公告)(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2014-1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市区
2.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道路总长2680米,规划红线50米宽,本次实施40米,机动车道宽28米,两侧各2.5米绿化带及3.5米非机动车道,需大修面积约10.2829万平方米。监理内容概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本项目施工道路为城市主干路)
2.3工程概算为1452.3万元
2.4招标范围:解放东路(常青广场-汇园大道)道路大修工程施工监理(二次公告)
2.5工期要求2014年9月1日开工至2014年9月30日竣工,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还应:(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总监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4)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4年8月2日至2014年8月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报名网站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其中招标代理收费500元,软件公司收费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31房间)。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昊洋
电 话:0412-560005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层2255室
邮 编:11000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公司账号:21001430008052515351
联系人:董爽、蒋衍
电 话:024-23180489-802
传 真:024-23180219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