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千山区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14年千山区公路大中修工程已由鞍山市千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2014年千山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计划请示的批复》(鞍千发改字[2014]第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千山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100%,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东鞍山镇、汤岗子镇、唐家房镇、甘泉镇。
2.2 工程规模:大中修农村公路共5条,线路总长24.074公里,均为三级路标准。
2.3 合同估算价:887.3869万元。
2.4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涵洞及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
2.5 工期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中腾线大修工程,共1条线路,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4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其他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需按标段提交,第一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7.5万元、第二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第三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1.5万元、第四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3.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在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售。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鞍山市千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8号
邮政编码:114041
联 系 人:李洪权
电 话:0412-2312318
传 真:0412-23123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楼
邮政编码:114009
联 系 人:张秀茹
电 话:0412-6382001
传 真:0412-638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