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东路(常青广场-汇园大道)道路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解放东路(常青广场-汇园大道)道路大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2014-1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市区
2.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道路总长
2.3工程概算为1452.3万元
2.4招标范围:道路总长
2.5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含A级)信用等级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其他要求:(一)、投标报名: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进行资格审查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2)资格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员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5)投标人近五年(2009年1月至
(二)、联系人:董爽、蒋衍,联系电话:024-23180489-802
(三)、审查报名时间:
(四)、投标单位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后方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可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没有通过报名审查的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4.2投标保证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请于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为
6.2逾期或未送达到制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至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昊洋
电 话:0412-560005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层2255室
邮 编:11000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公司账号:21001430008052515351
联系人:董爽、蒋衍
电 话:024-23180489-802
传 真:024-23180219
E-mail:236125674@qq.com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