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千山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千山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以《千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鞍山市千山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甘泉镇、唐家房镇
2.2工程规模:修建道路9条,共计15.7公里。其中
2.3工程概算为539.3万元
2.4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施工,其中一标段:摩云山村路,
2.5工期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不可兼投兼中,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摩云山村路、太平沟村路
二标段:什间房村路、河东村巷道、陈家沟村路、东白石村路
三标段:汤环线、双环线、宝泥线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项目经理证或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公路专业或市政专业,同时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其他要求:(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注册证;(6)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本次招标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人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4.2投标保证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一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三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请于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为
6.2逾期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至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鞍山市千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8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412-23123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8楼-省委斜对面
邮 编: 110000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公司账号:21001383701052504198
联系人:乔涛、于月
电 话:024- 23239938
传 真:024- 23229123
E-mail:LNTHZBB@126.com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