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职教城交通运输驾驶实训道路及广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职教城交通运输驾驶实训道路及广场工程监理已由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2014-17#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鞍山市职教城交通运输驾驶实训道路及广场工程监理
2.2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鞍山市区
2.3合同估算价:17.32万元
2.3招标范围:鞍山市职教城交通运输驾驶实训道路及广场工程监理
2.4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相关人员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的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0.3万元递交到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240甲
联系人:李昊洋
电 话:0412-5600053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三段凯旋大厦A座93号
邮 编:121000
联系人: 姜驰
联系电 话:0416-2826088
电子邮件:ztb@jzcc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