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涌泉路绿地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涌泉路绿地绿化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千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项目建议书鞍千发改字【2013】第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千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2.2工程规模:鞍山市涌泉路绿地绿化工程总长度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文件
2.3. 合同估算价:合同估算价为297.6817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均须具备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满足以上要求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其他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拟派驻满足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者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
(5)拟派各标段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近3年(
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须提供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
(6)近3年内在类似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出现过安全责任事故、质量事故证明(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7)投标人参加报名审查人员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名了解本单位施工管理情况的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报名审查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须委托一名代理人,该代理人须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同时出具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由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9)合同履约情况证明(由所提供业绩的项目业主单位出具)。
(10)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含BBB级)级以上信用等级报告。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
(2)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需要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后三日内(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8号
联系人:周期
电话:0412-2316323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
联系人:杨重辉、王善语
电话:024-62571057-6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