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涌泉路绿地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涌泉路绿地绿化工程监理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千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项目建议书鞍千发改字【2013】第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已在鞍山市千山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站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鞍山市涌泉路绿地绿化工程监理招标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2.3.招标(业主)人:鞍山市千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鞍山市涌泉路绿地绿化工程总长度
服务内容概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2.5合同估算价:
鞍山市涌泉路绿地绿化工程监理合同估算价为6.55万元
2.6招标范围::鞍山市涌泉路绿地绿化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其他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拟派驻满足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初级职称(含)以上证书;
(4)投标人需具备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含BBB级)级以上信用等级报告。
(5)投标人参加报名审查人员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名了解本单位施工管理情况的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报名审查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须委托一名代理人,该代理人须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同时出具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保证金金额: 0.1万元。
(2)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需要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后三日内(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1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8号
联系人:周期
电话:0412-2316323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
联系人:杨重辉、王善语
电话:024-62571057-6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