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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千山区2012年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3-20 | 阅读次数:
 

鞍山市千山区2012年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鞍山市千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的委托,为鞍山市千山区2012年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工程(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鞍山市千山区2012年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工程(二期)

2.招标单位:鞍山市千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3.发 包 人:鞍山市千山区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办公室

 4.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甘泉镇于家村。

5.工程规模:小型。

6.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投资:40万元。

7.    期:30

8.招标范围:鞍山市千山区2012年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工程(二期),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水源井1眼,泵房1座,铺设干支管线4.7公里。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9.质量标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

11.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誉等级资格,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43202014326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

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等级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养老关系证明原件;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证原件和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上述原件须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43202014326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10房间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4年4月1114: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326房间

五、公告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鞍山市千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发 包 人:鞍山市千山区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办公室

    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8

    话:04122312318

    真:04122312318

联 系 人:李洪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号:135601040003330

联系人:周东升

  话:02423399018

  箱:cehua222@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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