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2013年小型灌排泵站修复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台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的委托,为台安县2013年小型灌排泵站修复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台安县2013年小型灌排泵站修复改造工程
2、招标单位:台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3、发 包 人:台安县排灌站管理所
4、建设地点:台安县桓洞镇、桑林镇、新台镇。
5、工程规模:本次更新改造共3座排(灌)水站,其中排水站2座,排灌站1座。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6、资金来源:省级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计划投资:404.48万元。
7、工期:
8、招标范围:更新改造共3座排(灌)水站,其中排水站2座,排灌站1座。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9、质量标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整
11、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3、具有BBB级以上企业信誉等级资格,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省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三级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以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的招标单位、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包括其附属机构)存在隶属关系。
9、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等主要技术人员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
2、报名要求:
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等级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 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证原件和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上述原件须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331房间
五、公告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发 包 人:台安县排灌站管理所
地 址:台安县台盘路45号
电 话:0412-4948002
传 真:0412-4948002
联 系 人:何海波
招标人开户行:辽宁台安金安村镇银行
招标人账号:95001120110000006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802室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账 号:21001404001059081299
联系人:姚德龙
电 话:13478332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