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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路(沈营线至通海大道)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3-07 | 阅读次数:
 

鞍山路(沈营线至通海大道)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鞍山市千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鞍山路(沈营线至通海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鞍发改项投[2013]30号)批准建设,本工程按照规定程序已在各级管理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鞍山路(沈营线至通海大道)建设工程项目

2、招标单位:鞍山市千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3、建设地点:项目起点位于腾鳌镇王铁村,终点位于腾鳌镇将军村

4、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部内容)

5、工程规模:6.803公里(K9+460—K16+262

6、合同估算价:17148.6万元

(其中:一标段合同估算价:8549.73万元;二标段合同估算价:8598.87万元)

7、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长2.441公里(K9+461.33—K11+900

                            二标段长4.362公里(K11+900—K16+262.012

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9、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201446

计划竣工日期:20140930                    

10、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具有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含A级)信用等级报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对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报名: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汤岗子疗养院院内7号楼302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施工企业项目经

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投标人近五年(200911日至20131231日)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达到80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道路、桥涵、排水工程,其中一项或几项之和达到8000万元即可)。业绩证明由投标人提供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

6)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近五年(200911日至20131231日)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达到40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道路、桥涵、排水工程,其中一项或几项之和达到4000万元即可)。业绩证明由投标人提供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且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  担任项目经理;

7)近三年内在市政工程施工中未出现过安全责任施工质量事故证明(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8)投标人参加报名审查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报名审查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须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须了解本单位施工管理情况并要求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同时出具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9)投标人须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或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0)合同履约情况证明(由所提供业绩的项目业主单位出具);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联系人:王文峰,联系电话:0412-2412316 15842060088   (需提前电话预约)

3、 审查报名时间:2014382014314的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

4、 报名审查时间:由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5、 审查实施单位: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6、 投标单位经审查小组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刷卡报名(投标单位没有经过报名审查小组审查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投标报名

1、 经审查小组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4382014314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40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投标单位须将投标保证金收款票据复印件附在投标函后,否则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无效。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刷卡报名者,于2014382014314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500/本,软件公司收费100/本,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331下午14:00,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4、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得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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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8

联系人:林长青

联系电话:0412-241628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民主一街十八号

联系人:黄丽

联系电话:024-52867735

 

                                         2014年3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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