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鞍山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为鞍山市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鞍山市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施工监理
2.招标人: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3.项目地点:鞍山市各县区
4.项目规模:鞍山市涉及7个县区(包括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总覆盖范围约为52766.04公顷。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项目实施周期:(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部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
(2)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部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
7.招标范围: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监理(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8.质量标准:经辽宁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测绘甲级资质(须含地籍测绘);
2、有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3、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挂靠和分包;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到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
(5)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自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1.开标时间:
2.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鞍山市政府网发布。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8号
邮编:114000
联系人:王占分
联系方式:0412-556899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层2255室
邮 编:11000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公司账号:21001430008052515351
联系人:扈坦坦、依聪
电 话:024-23180489-801
传 真:024-231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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