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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汤岗子新城中央公园凤凰湖工程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2-28 | 阅读次数:
 

鞍山市汤岗子新城中央公园凤凰湖工程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鞍山市汤岗子新城中央公园凤凰湖工程二期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鞍山市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鞍山市财政局(鞍建发 [2012]57号)批准建设,本工程按照规定程序已在各级管理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鞍山市汤岗子新城中央公园凤凰湖工程二期工程施工

2、招标单位:鞍山市千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3、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市政公园,总占地面积600358.77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193172.55平方米,硬质铺装面积56615.67平方米,湖泊水域分市政水利300869.28平方米,景观园林4701.27平方米。

6、合同估算价:8089.3529万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4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2月5日,共249天。

9、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资格条件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②近五年(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承担过达到6000万的类似工程业绩,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须提供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③近3年内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出现过安全责任事故、质量事故。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一级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3、  具有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含A级)信用等级报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对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报名: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汤岗子疗养院院内7号楼302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拟派驻此项目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壹级证书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和园林绿化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证书。

(4)投标人近五年(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承担过达到6000万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须提供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

(5)近三年内在类似工程施工中未出现过安全责任施工质量事故证明(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6)投标人参加报名审查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报名审查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须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须了解本单位施工管理情况并要求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同时出具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由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8)合同履约情况证明(由所提供业绩的项目业主单位出具);

(9)投标人须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或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二个月)

(10)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11)入辽备案手续(如有)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联系人:王文峰,联系电话:0412-2412316 15842060088   (需提前电话预约)

3、审查报名时间:2014年2月28日至2014年3月4日的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

4、报名审查时间:由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5、审查实施单位: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6、投标单位经审查小组审查合格后,方可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刷卡报名(投标单位没有经过报名审查小组审查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四.投标报名

1、 经审查小组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2月28日至3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投标单位须将投标保证金收款票据复印件附在投标函后,否则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刷卡报名者,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4日9:30,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人指定栏目。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4、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得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8号

联系人:林长青

联系电话:0412-241628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江东街29号二楼

  联系人:马晓峰、刘鑫

电  话:024-24212517-28;13324056748

传  真:024-24212889

邮  箱:yycw061027@sina.com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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