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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程(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1-26 | 阅读次数:
 

鞍山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程(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程(二期)施工监理已由鞍山市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鞍山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程(二期)监理。

2.2建设地点:鞍山市

2.3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110万元   

2.4计划工期:2014年3月1日计划开工,2014年6月30日计划竣工

2.5招标范围:

铁西区和立山区两地建成区中8大类地下管线探测、普查各项工作内容进行全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

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地下管线测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涉及秘密,谢绝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及中外合作企业投标。

如投标人已在鞍山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程(二期)施工中中标,则不得参加鞍山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程(二期)施工监理投标。

4 .投标人的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26日-2014年1月3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00 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具备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国、地税务登记证;

(3)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地下管线测量);

(4)投标人近3年(2011年1月~2013年12月)以来完成的监理工程的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开具之日有效期为两个月)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1月26日-2014年1月3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2月21日下午13:30时,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规划局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             

邮    编:  114001                           

联 系 人: 刘力伟              

电    话:  0412-5531992               

传    真:  0412-5531992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 洪凤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5970

电子邮件:Inascx@sina.com

开户银行:建设鞍山营业室

账    号:2100163010305001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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