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东路(高新区段)景观道路绿地建设工程(第一标段K0+060至K1+800)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国东路(高新区段)景观道路绿地建设工程(第一标段K0+060至K1+800)以鞍高开项内字【2013】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高新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总投资824万元,绿地面积:23936平方米+11700平方米(辅道);种植树木(含辅道):乔木2338株、灌木1745株、模纹(含辅道): 4430平方米;铺种草坪:11149平方米+2500平方米(辅道);园林石: 17立。
2.2建设地点:鞍山市高新区
2.3建设规模:824万元
2.4计划工期: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同时投标人企业须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其他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5)投标人参加报名审查人员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名了解本单位施工管理情况的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报名审查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须委托一名代理人,该代理人须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同时出具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6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鞍山市高新区科技路7号
邮 编: 114002
联 系 人: 李列辉
电 话:0412-5213350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姚婷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5970
电子邮件:Inascx@sina.com
开户银行:建设鞍山营业室
账 号:2100163010305001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