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建国大道东、秋实街北(新达一1#)、建材街南鞍辽路东、丽水佳园小区采购项目---塑钢窗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建国大道东、秋实街北(新达一1#)、建材街南鞍辽路东、丽水佳园小区采购项目---塑钢窗(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鞍山市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鞍建发【201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立山区危房改造建设指挥部,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塑钢窗(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立山区。
2.2工程规模:
第一标段:建国大道东、秋实街北(新达一1#)一期塑钢窗项目,面积为13026.08㎡,建筑层数为6层,共36栋,其中143号单体建筑面积8896.03㎡,合同估算351万元;
第二标段:建材街南鞍辽路东塑钢窗项目,面积为10839㎡,建筑层数为30层,合同估算294万元;
第三标段:丽水佳园塑钢窗项目,面积为4842.81㎡,建筑层数为24层,单体建筑面积58638.16㎡,合同估算130万元;
2.3招标范围:塑钢窗采购及安装。
2.4工期要求:
2.5本次招标塑钢窗共划分3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但一个项目经理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塑钢门窗
4.投标报名
4.1塑钢门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塑钢窗第一标段7万元;第二标段:5万元;第三标段:2.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立山区危房改造建设指挥部
地址:鞍山市立山区万平社区三楼
邮编:114010
联系人:高素香
电话:6641130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编:114010
联系人:洪凤
电话:0412-5535970
传真:0412-5535970
电子邮件:lnascx@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