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海城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理处 代理机构:抚顺诚成 〕
海城市滴灌节水工程2013年度项目已由辽宁省水利厅批准建设,(辽水规计【2013】386号),筹资方式为省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海城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理处
2、项目名称:海城市滴灌节水工程2013年度项目
3、招标内容:水源工程、灌溉工程、首部工程、管网工程等
4、计划投资:1556.69万元
5、资金来源:省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6、建设地点:析木镇张仙峪村、接文镇宋家堡村、毛祁镇北毛村、王石镇上沟村、析木镇析木村
7、工程质量:合格
8、计划开竣工日期: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
3、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含BBB级)等级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4、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对投标企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出具投标单位法定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同时出具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投标人近5年(
3、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单位需在
2、出售招标文件时间为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
2、开标时间: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海城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理处
地 点:海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4号
联系人:孙浩夫
联系电话:0412-3153256
招标代理人: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
开户行:工行抚顺分行露天支行
账户:0705021009248047274
联系人:邵丽娟
联系电话:024-52606202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