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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千峰供暖2013年集中供热丰盛锅炉房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04 | 阅读次数:
 

 

鞍山市千峰供暖2013年集中供热丰盛锅炉房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千峰供暖2013年集中供热丰盛锅炉房设备招标已由鞍山市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峰供暖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鞍山市千峰供暖2013年集中供热丰盛锅炉房设备招标,具备招标条件。

2.2建设地点:鞍山市。

2.3建设规模:项目投资额为599万元。

2.4计划工期:2013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21日(具体供货时间按招标人需求

)。

2.5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锅炉,项目规模为1台,投资额360元,投标保证金为7万元;

第二标段:风机,项目规模为2台投资额29万元,投标保证金为0.5万元;

第三标段:除尘,项目规模为多管除尘器1台,投资额30万元,投标保证金为0.6万元;

第四标段:脱硫,项目规模为脱硫塔1台,投资额180万元,投标保证金为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锅炉:

投标人资质要求: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具有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

(3)近3年内具有70MW及以上热水锅炉业绩总数不少于2台,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第二标段风机: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最近三年内须具有18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8万元)同类或相似项目2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第三标段:除尘: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最近三年内须具有18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8万元)同类或相似项目2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第四标段:脱硫: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最近三年内须具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同类或相似项目2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人的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1月8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1月8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1月25日13:30,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千峰供暖公司

地    址:鞍山市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李文红

电    话:0412- 2328066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董丽军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5970

电子邮件:lnascx@sina.com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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